開頭簡直無語了 你釣魚能釣到大哥大呢
女主更是無語 綁架你答應挺爽快 李說殺人你無感 卓還沒證據證明殺人就跟瘋了一樣 小威要送回去你不肯 出了事就你來評判誰對誰錯 什么事算事 什么事就可以過去 別人都做錯事 就你沒做錯 裝什么圣母大尾巴狼啊 演技真是尷尬得要命
編劇加流量明星就是分類不了的垃圾
看完整個劇集不知道要表達啥

這個有點繞口的標題,故事從一個叫小秀的女人失蹤開始講起。
張子楓飾演的陳佑希是小秀的好友,為了尋找小秀,她找到小秀失蹤前做保姆的家里,扮演這家人多年前失蹤的女兒,住進他們家,尋找小秀失蹤的真相。
這是一個從一開始吸引著觀眾往后看的故事。
《回家的女兒》,小秀的失蹤只是一個引子。
很多人都懷疑小秀突然離開、消失不見,跟李家的傻兒子有關,是被李家給趕走的,又或者是受了李家的傻兒子的輕侮而氣走的。
隨著陳佑希住進李家,她很快就發現事實并非如此。在她的視角中

李承天,是這個故事里,唯一一個自始至終堅持自己“地獄”的人!
“二十年前,當我看到穗芳大著肚子尋死覓活,我心軟了,我愛這個女人,愛這個我永遠無法得到的女人。我選擇給她一個家,就算別人在背后指指點點我也無所謂,因為我愛她,愛到了可以為她付出一切的地步。我會傾盡所有對她好,我會為她洗衣做飯,我會像對待親生兒子一樣對待她的兒子,她會感動的,她會理解我的,她會愛上我的。
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,李文卓發燒燒成了傻子,我不怕,這也許就是上天對我的考驗吧,我會加倍對她的兒子好

如果“迷霧劇場”后續的劇都是類似本劇這種質量(尤其是編劇水平),建議不要再拍了,請你們抓緊時間倒閉,不要再愚弄觀眾、浪費金錢和時間!
建議其他劇組在作品上映之前聘請合格且負責任的法律執業人員,審核涉及法律相關劇情,否則將重蹈本劇覆轍,誤導觀眾,貽笑大方,無助于我國的普法工作!
以上。

前面還好,后半段開始張子楓演的這個角色到底想干嘛呢??干所有事的邏輯是什么???幫他們擦屁股最后開始圣母了?匡扶正義了?都是因為自己干的一堆亂七八糟的事,到最后站在道德制高點評判這個評判那個的,這編劇什么邏輯???梅婷這個角色也是,干了破鞋的事兒還各種理所應當,哪兒來的底氣?都是一副受害者的面貌,看著真讓人來氣,編劇的邏輯是什么????

迷霧劇場,本該是優秀懸疑劇的品牌,畢竟隱蔽的角落和沉默的真相給了我們太大的驚喜。但這劇,唉,一言難盡。頭兩集緊湊的劇情、懸疑的氛圍、講究的鏡頭加上還原上個世紀90年代真實的布景,看著很有高分劇的神韻,只可惜第4集第5集開始,爛片的樣子就逐漸顯形了,劇情崩得又快又垮。槽點太多不知道該從何說起,說幾點最過分的吧。1、人物動機完全站不住腳:堅持要討個公道的女主就因為殺人的可能是個傻子,就不調查也沒看到證據的情況下突然就放棄復仇了,這簡直是把這部劇的主線給抽離了的感覺

非常一般!回來的女兒,回不來的迷霧劇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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