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春,為審判日本戰犯舉行了“東京審判”,來自11個獲勝國家的法官聚集在東京帝國飯店。審判的重點是紐倫堡審判中出現的“戰爭罪”。在此之前,根據國際法被視為合法的“戰爭”行為首次被確認為犯罪行為,并被國家領導人追究責任。辯方辯稱,“戰爭罪”的主張是一項事后法律,不能被接受。在法庭上,法官的意見也是相反的。最初打算在短期內解決的審判已經顯示出延長和混亂的跡象。在法庭背后的攻防中,涉及駐日法官的私人活動和周圍人的意見。1948年秋天,經過兩年半的審判,11名法官終于做出了判決。在決定被告生死的時刻,人類是否可以判斷戰爭的根本問題也得到了最終答案。《東京審判》影片風格(東京審判)預告片先行版【Tokyo Trial】導演檔案【Tokyo Trial】上映地區